〈 這兩張鬼畫符的東西,就是馬先生在特訓美國駕駛執照的溫馨畫作。〉


說到各地去自助旅行跟國外生活,本人一向是堅信:「有人的地方,就有大眾交通工具,我就可以搭大眾交通工具
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從以前去歐洲自助旅行、日本、香港工作、到在台灣的旅行,都是秉持著大眾交通工具是王道的精神,只要是景點跟有人要去的地方,我都可以不用開車到達,也是這樣帶著馬先生搭大眾交通工具到處在台灣跟國外旅行,這就是mass transportation跟雙腳走遍天下的精神。


這句話,在到達米國之後,發現我已經變成無行為能力人了。截至目前一周為止,我還沒有自己開車出門過,仍舊依靠我的雙腳徒步走遍社區跟馬先生公司附近的圖書館。(累!(`o´)     )



馬先生的阿宅好友說:「難道你沒跟她說來美國要練開車嗎?她在台灣沒有練習?」

馬先生回:I did!!! she just wouldn't believe it!!       ( *`ω´)    好吧,現在錯又在我身上了!


所以,身為一個有駕照、卻完全不需要會開車的都市人(我被這邊的科技阿宅ABC取笑為city people),雖然我還是很鐵齒,但是不得已也是乖乖地看起美國駕照手冊網路版,開始想搞懂複雜的美國駕照規則。


初來乍到米國沒幾天,馬先生開車載我出門的時候,順便拷問了我一下:「妳知道車子的blind spot在哪裡嗎?」 想當然爾,我當然知道翻譯就是盲點,也知道就是開車時看不見的地方麻,但是真的要我仔細講出方位在哪裡,我只能說實在還是支支吾吾。


對我來說,開車的時候,我看不見的盲點超級多的阿!到底是哪裡麻  ><"  


「YOU DON'T KNOW WHAT A BLIND SPOT IS????? GEEE!!!  」好吧,我只能說馬先生的回應,我只能用英文原文表達出,他對於我關於blind spot 的無知的震驚!馬先生說,他真的覺得我開車上路很危險...



鑒於這樣,馬先生只說了:那等到妳考到駕照,我再幫你買車好了。(我內心雖然嘀嘀咕咕,但是也不禁贊同他的決策,哈哈哈,是有多不想開車~)


於是乎,為了讓我白天可以到達社區的圖書館和附近的超市,馬先生很快的幫我物色好一台寶藍色的鐵馬!就是在Craigslist上面買到的二手好貨,馬先生洋洋得意地說才花一百塊美金大洋唷!雖然我對於腳踏車沒什麼研究,而且也對他買哪台沒什麼意見( 反正又不是買車車給我,聳肩~女人內心還是想要車大過腳踏車?! 


來到舊金山一週的時間,馬先生就希望我拿著國際駕照、開始在社區附近安全的地方練車,練習開車到家裡附近的超商Safeway跟圖書館。馬先生很嚴謹地跟我解釋交通規則跟開車的方式,是一個對開車很嚴肅的老師。他說亞洲女人普遍在美國有一種:開好車卻又不太懂得開車規則的壞名聲... 搞得我壓力又更大,明明我現在開一台人家借我們的20年Camry,而且你這是哪門子的歧視!(被戳到痛處。)


一開始都不算太差,結果在圖書館附近的中型馬路上,我要準備左轉進圖書館停車場,可是因為天色太暗、沒辦法看清楚待轉區的黃線劃在哪,差點錯過入口,馬先生非常緊急的拉住了手剎車!發出了那種緊急剎車的輪胎聲音。結果他又幸災樂禍的說:我明天要跟阿宅好友說我幫你拉了e-brake的事情!


大概又要開始嘲笑都市人不知道怎麼開車。  = = 

〈舊金山天氣涼爽的中午,散步在社區道路上 〉


結果,只練過一次車後,我還是很習慣用徒步雙腳走來走去,早上走路去家裡附近的圖書館〔25分鐘〕、走路到社區高中〔來回30
分鐘〕、從馬先生公司走到Palo Alto main library〔單趟幾乎快60分鐘,真的是失策了,翻桌!〕


雖然說舊金山已經是大眾運輸相對方便的都市了,可是為了能夠繼續在米國生存,擁有可以自己趴趴走去shopping mall還有買菜等等的行為能力,還是要謹慎地開始執行練車這項人生課題吧! 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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