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犯罪紀錄網頁:http://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cer... 


若是要說美簽其中一項較費力的準備工作,就是良民證的申辦了。


在AIT的規定中,若是在海外待超過12個月的人,要提供海外的無犯罪紀錄(就是良民證啦)。說實話,好像幾乎沒有找到相關台灣人申辦香港良民證的資訊,所以在這邊分享一下!希望能對想申請的人有所幫助~


另外,其實面試的時候AIT並沒有另外要求我提供香港的部分,所以或許是待的海外時間不夠長吧!但是還是為求謹慎,還是申請並帶著申請紀錄過去面試。


在香港所提供的收費服務中,這項主要是要提供給移民使用的,所以跟台灣隨便都能申請良民證不太一樣。(請見網頁說明: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純粹是供有關人士申請入境簽證前往另一國家旅遊或居住,或申請領養小孩之用。為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申請將不予以受理。)


海外申請人必須繳交的文件說明:

 

(A) 已填妥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表~

     附上填好的申請表格 (網上表格), 申請人資料填報表 (網上表格)同意接受套取指模書 ,這幾個都可以在上面的網頁中連結下載喔!

 


(B)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有效旅行證件的影印本。

 

     像是提供香港身分證。


(C) 由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發出的信件的影印本。信件須載有申請人的姓名及清楚列明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需要檢視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移民局應該指的就是AIT了,香港必須要有AIT出具需要我的香港無犯罪紀錄書,香港才會核發給我。其實AIT並沒有寄類似的文件給我,一個方式是可以直接寫信給AIT,請AIT幫忙寄一個實體的證明文件,表示需要我的香港良民證;另一個方式就是提供一些申辦簽證的流程中,有載明需要良民證跟有妳的姓名、Case Number、還有AIT單位的資訊的綜合文件也可以。


(D) 由申請人現居地當局認可的警察或執法機構替申請人印取的全套手指模。全套手指模應包括申請人每隻手指的指紋,以及其左、右手的四指平印及左、右姆指平印。這套手指模須由該機構證明屬實。此項證明須清楚說明:

 

(i) 替申請人印取手指模的人的姓名及職級;

 

(ii) 該警察或執法機構的全名,並蓋上機構印章;及

 

(iii) 印取手指模的日期及地點。

 


未有清楚顯示上述證明的手指模將不予接納。由申請人本人、法律代表或私人/商業機構印取的手指模亦不予接納。

 


      關於人類獨一無二的指模,原本是十分的私密,但是每到一個國家工作或移民好像都要來印個指模,似乎也沒有這麼值錢了。在台灣申辦良民證是在相關警察機構,殊不知要驗證印指模的地方,居然不是警察局,經過幾番查詢後,才知道是台灣的移民署啦!


       所以去台中的移民署可以幫忙採集全套指模,費用只要一百元台幣(2015年8月),移民署就會幫忙分開採集各隻指頭、四隻合併的、還有大拇哥各兩隻,上面就會有採指模的職級姓名、機構印章、時間地點。


       台中市移民署裡面擁擠著超多外籍人士跟大陸人士,辦公室小而略為簡陋,倒是不知道外國人來這裡辦事會不會小小地失望了。不過移民署幫忙採指紋的小姐人很親切,雖然採指紋不是人人都會的業務,也是略嫌麻煩,不過她還是有說有笑地仔細替我完成這個美術品,並且只收取一百元!



(E)銀行匯票,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收款人及必須在香港支付,每份申請的費用為港幣二百一十元。香港註冊銀行發行及認可的個人支票(以港幣支付) 均可接受。


       好在香港的支票支付系統很方便,那時候在香港就有開通一個支票帳戶跟支票本,這時候就只要開一張210元的支票、隨信一起寄過去就好囉!


有相關問題就電郵到這邊:eo-cncc-ib@police.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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